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第139届广交会服务机器人、智慧医疗专区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2-17 分享:

各有关企业:

  为培育外贸新动能、发挥广交会创新引领作用,第139届广交会继续设立服务机器人、智慧医疗专区。根据《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智慧医疗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仅对退回展位进行调整安排,现开展专区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器人、智慧医疗专区情况

  一)展示时间

  服务机器人专区:2026年4月15日-19日(第一期)。

  智慧医疗专区:2026年5月1日-5日(第三期)。

  (二)展示地点

  广交会展馆D区友谊大厅(21.2)。

  (三)展品范围

  服务机器人专区:在个人、家庭以及专业领域提供服务的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机器人、教育服务机器人、娱乐服务机器人、养老助残机器人、安全监控机器人、清洁服务机器人、餐饮服务机器人、讲解导引机器人、救援机器人、快递机器人等。

  智慧医疗专区:医疗机器人、智能诊断及医疗产品、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按摩及理疗产品、智能康复护理产品、智能监测产品等。

  (四)展位面积及参展费用

  友谊大厅内全部为光地展位,服务机器人专区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4个展位(36平方米),智慧医疗专区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个展位(18 平方米),对评审入选的企业免收展位费,企业自行特装布展。

  (五)申报标准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研发创新实力强、发展潜力大或品牌知名度高,且产品符合专区展品范围。允许暂无出口额。

  二、申请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 2026年1月9日。

  三、企业申请流程

  非第138届广交会服务机器人、智慧医疗专区参展企业,如符合上文所述申报标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山分团提交申报展位需求数,并按照评审标准、参展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1-2、2-2),向中山分团提交、报送申请材料,填写声明并加盖公章(声明模板见附件1-3、2-3)。其中,第138届已提交且无补充、更新的材料的企业无需再次提交。

  请新申请企业填写展位申报申请表(附件3)、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于202619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发送至中山分团邮箱(mck@zsboc.gov.cn),并将纸质版资料(胶装一式份,每页资料加盖公章)送至中山分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57号B座306室)进行现场审核。

  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所有材料最终以纸质版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申请有关文件

             2.智慧医疗专区展位申请有关文件

             3.展位申报申请表

             4.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表

             5.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雯钰 89892856、89892853;许月樱898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