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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提交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分资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2 分享:

各申请企业:

  第135届广交会展位的网上申报工作已于12月10日截止,根据《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稿)》,第134届已分配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若无违规(相关处罚公告稍后将在我局网站公告),将继续维持原展位分配数量,若省团有新增展位、企业不申请退回展位、企业违规使用展位被收回的展位,该部分展位将根据企业评分重新安排,优先安排分数高的、没有展位的生产企业。请有新申请第13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及有新增展位需求的企业(申请展位数多于第134 届广交会已获得展区展位数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配合做好相关评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评分所需资料

  (一)《第135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份(易捷通系统打印盖章)。

  (二)根据《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详见附件),可加分的材料。

  二、资料提交方式

  评分资料扫描版在易贸通系统进行提交(网址:http://www.e-trade.net.cn,建议使用QQ浏览器极速模式提交评分资料、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新申请企业需进行注册。

  三、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14日-24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展区出口统计以2021、2022两年度内统计数据作为评分数据,企业无需提供出口额证明。

  (二)所有认证、专利、商标在受理中或过期均不得分。

  (三)境外注册商标需用中文注明所注册的国家名称。

  (四)各项资料的评分标准请参照附件《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

  (五)现已没有镇街、商务局加分项,企业不需要提供材料;外贸转型省级基地一项,企业不需要提交资料评分。

  (六)我局建有交流群,群号为523305780,请企业(一家企业只允许一人入群)尽量入群,以便获取最新的通知。


  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易贸通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系统操作指南;

     2.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

     3.第135届广交会新申请企业名单。


  中山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