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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人社发〔2021〕8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26 分享:

各镇街人社分局、发改、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近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2号,以下简称212号文),各地市2021年可各推荐3-4家符件条件的家政企业认定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

  扶持培育家政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是带动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壮大、铸造我市优质家政服务品牌的重要举措,各镇街人社分局、发改、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由人社分局牵头,发改、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争取评定。

  二、认真审核,做好指导服务

  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省人社厅21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提交材料(申报样式及材料详见附件1至5)。各镇街人社分局按照认定标准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统一填报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6)。

  三、规范装订,做好材料报送

  各镇街推荐及审查工作请于8月31日前完成,并将审查合格后的相关原始申报材料(包括《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请表》《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报清单》《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请表》《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清单》、相关佐证和评审资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四、严格复核,做好申报推荐  

  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将组成考核小组,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认定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开展现场核查,并择优推荐初审名单报送省人社厅。

  五、其他要求

  (一)往年已被认定为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符合条件可申报认定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已被认定为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不再申报认定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

  (二)请各镇街人社分局、发改、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泳宇、詹芸

  电话:88857262、88875275,

  市发展改革局:徐绍伟

  电话:88317306

  市商务局:黄菊蓉

  电话:89892336


  附件:1.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请表

  2.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申报清单

  3.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请表

  4.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清单

  5.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清单

  6.“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7.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2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