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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20粤澳名优商品展的通知

        文号:中商务交字〔2020〕1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09 分享: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及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粤澳经贸合作,广东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定于2020年12月11日至13日在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联合举办“2020粤澳名优商品展”。为做好相关组展工作,帮助我市企业开拓销售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20粤澳名优商品展览会;

  展会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展会地点:澳门威尼斯人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商务厅和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二、参展要求

  该展会为现场销售展会,展品包括食品、日用品、礼品、家庭电器四大类,以及青创或科创类企业。参展企业和展品有关要求如下:

  (一)展品必须符合我国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有关规定,食品类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食品出口企业;

  (二)企业报名参展时必须附上展品的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

  (三)参展企业必须申报展品清单,没有申报的商品不得在展会上展览。

  (四)展览期间将举办产品推介会及商业配对洽谈活动,如需举办产品推介会或参加商业配对洽谈活动的企业,请在报名时一并申报。

  三、参展费用

  每个标准展位(3m×3m,共9平方米)费用为600元/个,展位费及企业人员赴澳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企业自理。产品推介会、商业配对洽谈等活动免收费用。

  四、展品运输

  各参展企业的展品必须先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经检验合格后,再按要求将展品运至指定的广州仓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州仓库至澳门展馆的运输由澳门方统一负责(每家参展企业3立方米以内的展品免收运输费用,超出部分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展会结束后,展品若需回运,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五、报名事项

  有意参展的企业,请于9月1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邮箱:swk@zsboc.gov.cn)向市商务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2020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3.产品图片4-6张,以JPG格式提交,每张大小在2m内;

  4.产品质量合格相关资料:食品类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及出口备案资料;电器类企业提供3C证明;翡翠玉器类企业提供珠宝玉石鉴定证书等;

  5.如参展企业为代理商,需提交代理合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

  (一)粤澳名优商品展已连续举办多届,是粤澳经贸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助力我市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的重要平台,请各镇区及商协会积极发动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参加。

  (二)展品质量和档次关系到广东企业的品牌形象,请参展企业自觉树立广货品牌形象,确保展品质量。展位仅限展示本企业的产品,不能搭售其他企业商品或将展位租借给其他企业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0粤澳名优商品展报名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9月7日


  (联系人:何舒婷、简家乐,电话:89892892,89892893邮箱:swk@zsbo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