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全市电商全品类商品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10-19 分享:

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活我市电商产业活力,整合本土优质网销商品资源,搭建市级电商商品信息库,常态化为企业免费链接平台、主播、采购商、营销活动等各类资源,拓宽中山优品线上销售渠道,助力“中山造”品牌线上推广,现面向全市开展电商全品类商品信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本市注册登记、生产或授权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产品适合通过货架电商、直播电商等线上渠道经营的各类企业。

  二、征集范围

  涵盖服装鞋帽类、家居日用类、家装建材类、美妆个护类、母婴用品类、农资特产类、食品饮料类、数码家电类、运动户外类及其他品类。

  重点征集本地特色产品、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产品、消费帮扶产品、外贸转内销产品等。

  三、入库可享服务

  本次信息征集、入库、资源对接全部免费,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后可享以下服务:

  (一)优先纳入后续电商平台、促消费活动选品池,获得展示曝光机会;

  (二)常态化协助企业对接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主播、渠道采购方等资源;

  (三)优先推荐参与全市各类电商推广、产销对接、直播选品等公共活动。

  四、填报方式

  请各企业直接扫描二维码或通过链接线上填报:https://f.kdocs.cn/g/9b2vg6wp

  中山市电商全品类商品信息征集二维码.png

   该链接长期有效,欢迎企业不定时更新。多件商品可多次提交,或联系工作人员获取Excel版本表格。

  五、填报说明

  (一)表格中标注“*”的项目为必填项,请完整、如实填写企业及商品相关信息。

  (二)企业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商品须具备合法合规生产销售资质,质量合格、供货稳定,价格合理,具备仓储、物流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三)法律法规禁止网络销售的商品不得申报;虚假宣传、侵权假冒、严重违法失信的商品不得申报。

  六、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辖区内制造业企业、商贸企业、电商经营主体参与填报;各商协会做好宣传传导,广泛动员会员企业申报,充分挖掘本地优质网销产品,充实全市电商商品资源库。

  特此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15日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989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