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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第140届广交会服务机器人、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29 分享:

各有关企业:

  为培育外贸新动能、发挥广交会创新引领作用,第140届广交会继续设立服务机器人、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根据《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时尚饰品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智慧医疗专区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仅对退回展位进行调整安排,现开展专区展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器人、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情况

  (一)展示时间

  服务机器人专区:2026年10月15日-19日(第一期)。

  时尚饰品专区:2026年10月23日-27日(第二期)。

  智慧医疗专区:2026年10月31日-11月4日(第三期)。

  (二)展示地点

  广交会展馆D区友谊大厅(21.2)。

   (三)展品范围

  服务机器人专区:在个人、家庭以及专业领域提供服务的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机器人、教育服务机器人、娱乐服务机器人、养老助残机器人、安全监控机器人、清洁服务机器人、餐饮服务机器人、讲解导引机器人、救援机器人、快递机器人等。

  时尚饰品专区:天然珠宝玉石饰品、人工/合成珠宝饰品、贵金属饰品等时尚饰品产品。

  智慧医疗专区:医疗机器人、智能诊断及医疗产品、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按摩及理疗产品、智能康复护理产品、智能监测产品等。

  (四)展位面积及参展费用。

  友谊大厅内全部为光地展位,服务机器人专区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4个展位(36平方米),时尚饰品、智慧医疗专区每家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个展位(18 平方米),对评审入选的企业免收展位费,企业自行特装布展。

  (五)申报标准。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研发创新实力强、发展潜力大或品牌知名度高,且产品符合专区展品范围。对3个专区企业暂不作出口额限制。

  二、申请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 2026年6月10日。

  三、企业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在上述专区参展且符合上文所述申报标准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山分团提交申报展位需求数,并按照评审标准(附件1-1、2-1、3-1)、参照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1-2、2-2、3-2),连同加盖公章的申报声明(声明模板见附件4)提交至中山分团。其中,对于第139届广交会已申报或已参展上述专区的企业,若140届继续申报同一专区且无材料变更(即无补充材料),仅需报送展位需求数量,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及申报声明。

  请新申请企业填写展位申报申请表(附件5)、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6),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格式要求详见附件7)发送至中山分团邮箱(mck@zsboc.gov.cn),并将纸质版资料(胶装一式2份,每页资料加盖公章)送至中山分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57号B座306室)进行现场审核。

  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所有材料最终以纸质版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服务机器人专区展位申请有关文件

              2.时尚饰品专区展位申请有关文件

              3.智慧医疗专区展位申请有关文件

              4.企业声明模板

              5.展位申报申请表

              6.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表

              7.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中山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 89892859、89892853;许小姐898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