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现就机关饭堂综合服务开展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商务局2026年机关饭堂综合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服务:
(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服务内容:负责为饭堂供应安全、卫生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肉类、蔬菜、调味品等),保障饭堂膳食供应正常运行。
2.服务期限: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
3.费用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据实列支)。
(二)饭堂后勤服务
1.服务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派驻人员,负责饭堂的管理、烹饪、食材粗加工、卫生保洁及出品服务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供应早、中餐及紧急工作用餐等。服务范围覆盖本局职工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红十字会等单位,服务约150人的用餐需求。
2.人员配置要求:至少配置1名主厨(须持有厨师证)、1名副厨、1名杂工,均须持有健康证。
3.服务期限:2026年9月5日至2027年4月13日
4.费用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结算价为包干价,包含管理费、人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食材配送及劳务派遣(或餐饮管理)相关内容。
四、服务要求
(一)食材配送要求
1.所有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GB)要求。
2.食材必须新鲜、洁净、无变质、无污染、无掺假、无异味,符合食用标准。
3.食材包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直接入口食品须用食品级包装材料。生熟食品、荤素食材须分类分装,防止交叉污染。
4.严禁配送“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
5.每一批次食材均能提供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或溯源凭证,建立完整的食材溯源档案备查。
6.运输车辆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消毒,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冷链食品(肉类、水产品、冷冻食品等)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冷藏或冷冻运输车辆。
7.配送时间:工作日早上6:00前送达(如有临时调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8.采购方指定专人现场验收,核对数量、质量、重量、检疫证明等。验收不合格的食材,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无条件更换补齐,不得影响正常供餐。
9.采购方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抽检送检,如发现不合格产品,除无条件退换外,采购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10.凡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如变质等情况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等事故,经查实后确属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后勤服务要求
1.人员管理。
(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与劳务人员(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工作,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管理和使用。劳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用工手续等事项由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供应商派驻的劳务人员须采购方满意,采购方有权对不合格人员提出调换,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到位。
(3)所有派驻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餐服务。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负责食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和就餐服务。确保食品烹调卫生、健康,按时足量提供一天两餐(早、中)及紧急工作用餐等。
(2)供餐时间:早餐7:30-8:25,午餐12:00-13:00,紧急工作用餐时间按采购方要求执行。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供餐。采购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供餐,应提前通知供应商。
(3)供应商须每周四前制定下周菜谱,菜式应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营养可口,保证主副食品花色品种多样化,经采购方审核后执行。
(4)供应商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留足数量(每餐每个品种至少200克),留足时间(专柜冷藏48小时以上),并做好规范化记录。
(5)服务人员应每天打扫食堂,保证厨房及餐厅清洁卫生,地面干净卫生、无油污水渍,保证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到位。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在6-10月份每周提供一次消暑饮品制作服务。
(7)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提供应急服务:如停水停电等,须有应急供餐预案。
(8)采购方要求的食堂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报送资料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密封加盖公章):
(一)机构简介及资质证明材料(须含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食材配送及劳务派遣或餐饮管理;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厨师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内承接的同类综合服务项目或食材配送、后勤服务项目合同资料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食材配送部分根据库充市场、南下市场、民族东市场均价提供折扣率;后勤服务部分提供项目总报价单(包干价,含人工、管理、税费等全部费用);
(五)综合服务预案:包括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后勤服务管理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措施、应急处置预案、人员管理方案、工作流程、卫生安全保障等。
(六)服务承诺函:包括食品安全承诺、按时配送承诺、人员管理承诺等。
六、遴选办法
采购方将成立评选小组,组织现场谈判会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邀请应标供应商逐一对服务方案进行现场讲解并答疑(谈判顺序按报名顺序决定)。评选小组将根据报名企业的资质、业绩、报价、服务方案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选取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次采购供应商。
七、报名征集期限
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7日,请有意向报名的企业于征集时间内将相关资料纸质版密封报送至中山市商务局办公室504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商务局
联系人:简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0-89892817、0760-89892818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B座504室
投诉电话:0760-89892821
中山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