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25年12月下半月商务领域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
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08 分享:

一、抽查事项

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报告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信息

抽查对象:中山市新中百货有限公司

抽查人员:范浩伟(执法证号 19120020023)

罗朝晖(执法证号 19120020043)

抽查时间:2025年12月19日


抽查对象:联合十五分社区健康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抽查人员:范浩伟(执法证号 19120020023)

陈  盈(执法证号 19120020052)

抽查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1.是否在其经营场所或网站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或者设置国家禁限使用规定的标语,或者上述信息的清晰、醒目的链接标识;

2.是否遵守国家依法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

3.是否依法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并通过设置替代产品售卖装置,提供购物筐、购物车租赁等方式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四、抽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被检查对象有涉嫌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