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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提交第139届广交会线下展一般性展位评分资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9 分享:

各相关企业:

  第139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的网上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意参加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第139届广交会线下展。

  根据交易团工作安排,第139届广交会为我市非重评届别。请第138届已获得分配一般性展位的企业(无违规或未申请退回展位),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中山分团邮箱(邮件标题:企业全称+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邮箱地址:mck@zsboc.gov.cn),申请完成后将继续维持原展位分配情况不变。

  请新申请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及有新增展位需求的企业(申请展位数多于第138届广交会已获得相应展区展位数的企业),先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在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展位申请登记后,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配合做好相关评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评分所需资料

  (一)《第139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份(易捷通系统打印盖章);

  (二)参照《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1)及《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分指引》(附件2)中可加分的材料。

  二、资料提交方式

  各相关企业将评分资料扫描后,通过新易贸通系统进行提交(网址:https://zyb.zs.gov.cn/ymtUser/),推荐使用QQ浏览器“极速模式”提交评分资料,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三、提交时间

  即日起-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展区出口额统计以2023-2024年两年平均展区出口额作为评分数据,自营企业无需提供出口额证明,供货出口企业需提供纳税人涉税查询授权书(附件4)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盖企业公章),原件报送至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处(附件5),由各镇街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

  (二)如提供评分资料中有非中文的境外注册商标及国际通行认证等材料,需同步提供盖公章版本翻译件;

  (三)本次评分由企业所属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才显示分数;

  (四)使用母(子)公司有关资质参评的企业,需准备母(子)公司关系证明文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授权书(无模板,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及对应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将相关授权情况填写至附件6表格。以上材料(扫描版、电子版)除在12月5日前上传至新易贸通系统“关联企业证明”栏目外,还需在12月5日前发送至中山分团邮箱(邮件标题:企业全称+139届广交会母子关系证明,邮箱地址:mck@zsboc.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相关企业若对于本次申请及提交评分资料存在疑问,可通过任一QQ群进行咨询(群号1:130615053、群号2:567347856)。每家企业仅限1人加群,已加入过中山分团其他广交会咨询群的企业,请不要重复加入;

  (六)企业对于新易贸通系统注册及使用时如遇到问题,请将系统页面截图及详细描述问题反馈至技术支持邮箱:zs_zybpt@163.com;

  (七)如企业忘记新易贸通系统账号密码,请参考链接指引操作: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help/account-change-password.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2.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分指引

     3.中山市商务局新易贸通系统操作指南

     4.涉税查询授权书

     5.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易贸通初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6.xx公司授权情况

     7.2023年海关商品编码与广交会展区对应规则

     8.2024年海关商品编码与广交会展区对应规则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9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贸促科 卢雯钰,电话:89892856;许月樱,电话:898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