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提振消费工作要求,持续繁荣我市消费市场,根据省商务厅工作部署,现定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开展“广东优品购”之“中山乐购”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活动资金总额限制,如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活动期内在我市参与活动车企购买新能源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三、活动商家
活动参与商家请见附件。
四、活动方式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云闪付“APP”)领取汽车消费券。活动平台通过对接粤焕新平台查询消费者补贴资格,根据活动资金使用情况,市商务局动态调整发放消费券数量。消费者完成汽车购买和登记后,在活动平台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市商务局以申请人购车发票开具地为依据,负责中山市补贴申请受理,审核通过后按流程办理会同财政部门办理拨付手续,向消费者发放补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如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不予审核通过。
五、补贴标准
购车补贴分为两个档次:
(一)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给予4000元/台的现金补贴;
(二)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00元/台的现金补贴。
活动资金总量控制,如预算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同一消费者、同一辆车仅可申领一次本补贴;本补贴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互斥;补贴资金发放前,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申请补贴车辆应当于2026年3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六、其他要求
(一)购车发票需活动期间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需于活动开始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取得。
(二)拟申请本活动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云闪付”APP,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锁定补贴资格并填报提交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及其他申报材料(具体以申报平台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准)完成提交补贴申请。
(三)对通过外挂、机器人程序或其他非正规手段违规获取补贴资格的,取消其补贴,并限制其3年内获得我局政府补贴活动的资格。
(四)购车补贴为政府对消费者的补贴,车企不得将政府补贴金额列入购车总金额中,变相提高车辆价格。
(五)各参与车企需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恶意提高售价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对消费者作出任何不实诱导。
(六)消费者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活动车企对消费者购车真实性负责,并做好活动宣传、解释工作。如有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补贴的,经核查属实的,消费者需退回获得的政府补贴,拒不退回的,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并由车企承担连带责任,负责退回相应补贴,拒不退回的,限制其3年内参与中山市商务局政府补贴活动资格(含各类奖补政策资格),并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消费者反馈问题意见较多的企业,中山市商务局将视情况限制企业参与活动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参与车企名单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