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第三方审核、市商务局审核等环节,现将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本人签字并按指模)、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3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4。
2.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项目)分配计划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