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口岸办)《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中欧班列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4〕26号)、《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5〕2号),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复审、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市商务局产业扶持资金审核委员会组织审核等环节,形成项目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支持项目及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生、陈生;联系电话0760-89892355、8989238;传真:0760-89892800;邮箱:KAK@zsboc.gov.cn;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三楼。
监督方式: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支持项目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