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中山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贸促科陈泽杰,电话:89892855;刘朝晖,电话:89892858,邮箱:mck@zsbo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