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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提交第13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分材料的通知

        文号:中商务贸字〔2021〕8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04 分享:

各申请企业:

  第130届广交会展位的网上申报工作已于5月20日截止,根据《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稿)》,第129届已分配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若无违规,将继续维持原展位分配数量,若省团有新增展位、企业有退回展位、企业违规使用展位被收回的展位,该部分展位将根据企业评分重新安排,优先安排分数高的、没有展位的生产企业。请新申请第13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及有新增展位需求的企业(除第129届广交会已获得申请展区展位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配合做好相关评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评分所需资料:

  根据《广交会中山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稿)》(详见附件2)所涉及的评分材料。

  二、评分资料提交方式:

  只需进入易贸通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不是易捷通系统。易贸通网址:http://www.e-trade.net.cn:81/,建议使用QQ浏览器极速模式提交评分资料)。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全部新申请展位企业及有新增展位需求企业务必在易贸通系统提交申请,不提交申请无法计分。

  (二)展区出口统计以2019年展区出口额为准,企业无需提供出口额证明。

  (三)所有认证、专利、商标在受理中或过期均不得分。

  (四)境外注册商标需用中文注明所注册的国家名称。

  (五)各项资料的评分标准请参照附件《广交会中山市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审标准(2020年修订稿)》。

  (六)上市企业加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系统开放申请的时间为6月3日-21日,请于系统开放时间段内提交除市商务局加分申请材料的其他评分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易贸通系统操作指南

  2.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稿)的通知

  3.第130届广交会可调配展位汇总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