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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第一中学(月山校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13 分享:

  中山市第一中学(月山校区)建设工程已经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同意建设,现受中山市第一中学委托,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山市第一中学(月山校区)建设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一中学(月山校区)建设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中山市第一中学

  3、项目建设性质:旧一中原址改建

  4、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34号。

  微信截图_20231213165345.png

  图1 项目改建区位图

  目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38.99亩,总建筑面积约41556.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包括:新建6栋建筑共18662.11平方米(教学楼2栋、综合楼1栋,食堂1栋、男女生宿舍各1栋),新建连廊1033.48平方米,新建看台389平方米,修缮综合楼1栋1025平方米,加固综合楼3栋及钟楼、校门楼及美术行政楼各1栋共3552.37平方米,合计24661.9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包括:新建地下体育馆5605.34平方米、教学楼地下空间850.26平方米、两层地下室各5219.67平方米(共设置200个停车位),合计16894.94平方米。

  5、实施计划:2024年6月动工,2025年8月竣工,2025年9月投入使用。最终以代建单位实际计划为准。

  7、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有利于新增公办初中学位,缓解中山市优质公办初中学位供需紧张的矛盾,促进教育公平惠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升中山市教育竞争力。

  二、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其主要的防范化解措施

序号

风险发生阶段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1

决策阶段

立项审批程序

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已通过立项审批同意建设。

2

决策阶段

规划选址

项目规划选址已取得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并符合相关审查意见要求。

3

准备阶段

公众参与

项目征收阶段按国家、广东省和中山市的具体要求,向受影响群众公示相关内容,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4

准备阶段

房屋征收及补偿

结合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协商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切实做好征收补偿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5

准备阶段

房屋征收补偿程序

充分准备补偿资金,及时将补偿资金发放至各受影响群众手中。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征收协调方内部人员的管理,严禁发生不合法不合规的办事行为。

6

实施阶段

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

严格监管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障工期,减少扰民,减少安全事故。

7

实施阶段

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

严格监管施工单位采取多种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

8

实施阶段

施工期交通影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保证整体路网交通的安全有序。

9

实施阶段

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施工单位管理,确保施工队伍合理组织。

9

运营阶段

交通拥堵

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强化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及拥堵节点的指挥疏导,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10

运营阶段

停车难题

学校面向家长共享停车位,倡导家长文明停车,最大限度解决学校“门口堵”、“停车难”等交通痛点。

11

运营阶段

环境污染的风险

加强监管,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运营阶段校园噪声、厨房油烟、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12

运营阶段

社会安全问题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倡导全体学生与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保证学校周边道路畅通以及学生人身安全。

13

全过程

媒体舆论导向及影响

积极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引导主流媒体以正确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14

全过程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事项

  1、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2)公众对本项目的诉求;

  3)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时间

  1、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答调查问卷,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1日-12月22日),向评估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微信截图_20231213165500.png

  2、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1日-12月22日),公众意见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查实联系。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南安路23号后座

  3、联系人:胡工

  4、电话:0760-88962285

  5、邮箱:207069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