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
(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联系人:黄小姐)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户月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石岐区居民本人提出申请经调查属实的均按差额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
2、城乡低收入家庭保障制度。
3、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制度。
4、救灾款物的捐赠接收工作。
5、临时困难救济工作。群众遇到临时困难给予相应数目的救助金。
6、医疗救助。对生活困难患上重病或重大疾病的群众给予医疗救助金。
二、优抚安置工作:
(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35,联系人:邓小姐)
1、开展义务兵家属优待服务及其他优待抚恤、定补服务。
三、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工作
(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
1、指导居委会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加强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选举工作,指导社区落实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务。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6室,咨询电话:23328010,联系人:黄先生)
1、收养登记审核工作。
2、殡葬管理工作。
3、社工站日常管理工作。(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联系人:李小姐)。
4、散居孤儿审核及救济金发放。(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联系人:黄小姐)。
五、老龄工作:
(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联系人:林小姐)
1、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2、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一年一度的敬老节活动。
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联系人:李小姐)
七、区划地名工作:(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6室,咨询电话:23328010,联系人:廖先生)负责区划边界勘定管理、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建筑物、地名命名、更名报批、初审。
残联工作(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306室,咨询电话:23328010、23328009,联系人:郎小姐、廖先生)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
二、每年5月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
三、精神病防治工作。对每例精神病患者建档立卡、跟踪治疗,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工作。
四、残疾人康复工作。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
五、残疾证申请工作。
六、提高残疾人素质。动员残疾人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其就业能力。
七、特困残疾人的帮扶、救济工作。
红十字会工作(办事地点:石岐区办事处304室,咨询电话:23328004,联系人:胡小姐)
一、配合市政府开展慈善万人行活动。
二、医疗困难救助款的核发工作。
三、举行救护培训等公益工作。
四、无偿献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