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杨静宇(201)、刘家骏(301)、林碧琪(302)、郭露宁(303)、周亚美(304)、李志洪、龙秀娟(402)、黄柳娇、罗冠熙(404)、廖坤森(502)、李杰(503)、高惠民(504)、袁顺容、袁燕琼(601)、李晓璇、罗彩莲、李继添(602)、范爱霞、李国军(603)、郑和顺、高伟坚(604)、邝伟飞(701)、余剑勋(702)、孙秀春(703)、闫磊(704)等18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1幢加装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于2023年02月至2024年04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66.25平方米,2024年05月29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6年05月06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1幢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6年07月31日始至2026年08月06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1幢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附件
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1幢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