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徐洁壁(201)、陈家伦、陈国超(302)、刘浩淳(303)、黄国洪、朱美红、黄蕴莹(401)、林秋兰(402)、李秀明(403)、贾献辉(501)、陈金阳、陈淑娇(601)、杨嘉晴(603)、中山市总工会(701)、李泳初(702)、林振业、黄丽霞(703)等12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置宏街11号01-03梯加装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于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42.14平方米,2023年9月6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5年6月12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置宏街11号01-03梯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7月21日始至2025年7月27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中山市石岐街道置宏街11号01-03梯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石岐街道置宏街11号01-03梯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