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欧阳子煜、李晓静(102)、李家骏、李慧君、李晓帮(202)、梁孟坪、朱绮梨(302)、刘品凤、张志欣(403)、徐锦成(502)、吴晓辉(503)、曾美琴(602)、林时许(603)等8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洪家基正街43号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74.53平方米,2021年9月27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2年1月12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洪家基正街43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2月18日始至2022年2月24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洪家基正街43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石岐街道洪家基正街43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