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石岐街道岐江社区卫生服务站被委托人蔡亮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石岐街道岐江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名称 | 石岐街道岐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 法定代表人 | 林棉 |
地址 | 石岐区孙文西路大庙下9号 | 主要负责人 | 林棉 |
登记号 | PDY05502944200011B2001 | 诊疗科目 |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医疗美容科 /康复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
有效期限 | 2015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 | 发证日期 | 2015年3月9日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