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针对受托管理的物业莲塘路19号、石街4号房屋,发起房屋拆除工程的询价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岐街道莲塘路19号、石街4号房屋拆除工程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中山市石岐街道莲塘路边
工程内容:拆除莲塘路19号、石街4号房屋合计3425.74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413.59平方米,框架结构3012.15平方米)、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包括建筑物内所有物品)。
三、报价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文件中需确定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一旦确定后不得更换,且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工程负责人需持有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二)询价报价:为总价报价。
(三)工期:不超过50天。
(四)报价最高限价(包干价):人民币32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自行勘查现场,结合拆除现场实际情况自行选定拆除方式;
2、报价人同时需充分考虑所拆除建筑物周边原有建筑物、管线、车辆、树木等保护费用以及场外的道路交通、渣土处理、噪声、扬尘、环卫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不因项目不明等条件为由另行追加费用;
3、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户或联合体参与竞价,中选后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7日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东路11号日升广场14层1404-1408单元;
(三)联系人:梁先生(0760-88722708);林小姐(0760-88722752);
五、报价方式和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各报价单位,报价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需承诺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4、近3年拆除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方案,主要的拆除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计划表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装入信封中密封。信封上贴密封条,标记“企业名称+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莲塘路19号、石街4号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视同无效报价。
(二)各报价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密封信封送达至报名地点处。如需现场查看,可于报名期间内,提前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
(三)报价文件一经送达,无论报价人是否中选,其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六、评选标准
(二)评估标准
本次评估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在第一名的报价人为中选单位;综合得分相等时,以价格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1.技术评分标准(60分)
2.价格评分标准(40分)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公告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满分值(备注: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三)评估程序
由公司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委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逐条对参选单位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公告的要求。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文件才有效,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对供应商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估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供应商不能进入技术及价格评审。
附件:
1、莲塘路19号、石街4号测量图
2、航拍示意图
3、拆除工程报价单
4、房屋拆除工程合同
中山市石岐区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