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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康复医院(石岐苏华赞医院)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01 分享:

  2020年3月1日起,我院按照《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19〕35号)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调整内容:

  (一) 提高各等级医疗机构主任医师诊查费、副主任医师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及名专家诊查费的标准(5项)。

  (二)提高高压氧舱、抢救等价格明显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698项)。

  (三)提高技术难度较大、风险程度相对较高的重症诊疗项目价格(94项)。

  (四) 降低部分主要利用仪器操作、价格偏高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68项)。

  (五) 对6岁(含)以下儿童的一般治疗、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类的部分项目实施加收不高于30%的政策(407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可在不超过30%的范围内自主制定具体的加收比例。

  (六) 全面调整一级(含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一级(含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原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下浮17%调整为按下浮13%标准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般诊疗费按原规定执行;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仍按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下浮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