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养老待遇条件:
参保人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一次性缴纳了15年农村养老保险费的;
2.依照规定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领取养老待遇手续
参保人员到达退养年龄,由参保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统一办理申领养老待遇手续,符合条件的在办理次月起享受养老待遇:
1.填写《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表三)一式两份;
2.退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4.相片两张。
申领养老待遇办理日期为每月1-20日,社保局对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知参保单位统一领取待遇证或次月15日后统一领取养老金存折和待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