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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边-泗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专项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5-07-31 00:00:00 资料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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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调整〈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边-泗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专项调整〉的请示》(中开管〔2015〕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区申请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边-泗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专项调整》(下称《专项调整》)进行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专项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有关结论,同意启动《专项调整》的调整工作,调整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你区在《专项调整》调整过程中,要做好与已出让用地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的衔接,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等强制性规划条件。市城乡规划局要切实严格把关。
三、你区应尽快组织编制《专项调整》调整方案,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确保《专项调整》与我市“三规合一”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一致。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