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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21 分享:

主要任务

(一)代表镇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属公有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等职责。代表镇政府作为接收各类资产、资源的产权主体并进行管理。指导所属公有企业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控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协助编制和管理所属公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

(三)负责所属物业的监督、管理。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全称:中山市三角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负责人:温润开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03号三角镇镇政府五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60-854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