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告、报名、审核、遴选等程序,拟聘用吴冠华等3名同志作为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予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列)
1、吴冠华,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承接非诉和诉讼业务。
2、邱新,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承接诉讼业务。
3、薛加冰,北京市隆安(中山)律师事务所。负责承接诉讼业务。
公示期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向我单位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3楼302室,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22818148。
中山市司法局三角司法所
202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