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工业用地项目、三角镇产业平台工业及道路用地项目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拟对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工业用地项目、三角镇产业平台工业及道路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分别为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工业及配套道路用地项目、中山市三角镇化工园区(扩园)边角地项目、中山市三角镇顺丰一二期项目间用地(含道路)项目、中山市三角镇产业平台道路用地项目。
二、征地单位: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作为落实地区产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区域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对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区域竞争优势和带动工业产值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针对以下四个项目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5.8873公顷。其中,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工业及配套道路用地项目拟征收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7.4305公顷、中山市三角镇化工园区(扩园)边角地项目拟征收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0.0692公顷、中山市三角镇顺丰一二期项目间用地(含道路)项目拟征收中山市三角镇东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7.6393公顷、中山市三角镇产业平台道路用地项目拟征收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0.7483公顷。项目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土地征收、报批流程。
四、项目位置
征地项目位置示意图

五、征求意见
本公示为评估工作的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示上述项目建设信息。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咨询机构: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1室
联系人:金小姐
电话:0760-88265001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