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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2-11 分享:

粤中三角执告字〔2026〕5-2号

  

  欠薪单位(个人)名称:何建委

  公民身份号码:33022519********91

  住址:浙江省象山县定塘镇中坭村****

  联系电话:186****180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徐*等人向我分局投诉,于中山市三角镇迪茵湖花园三期3组团项目务工被欠薪。你是该项目主要负责人,我分局多次拨打你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我分局于2026年2月9日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告通知你于2026年2月10日17时30分前到我分局205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截至2026年2月11日,你仍未前往,也未曾联系我分局工作人员。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6年2月12日17时30分前到我分局205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联系人:古嘉敏、范智斌   联系电话:0760-85546887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