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外江水闸、船闸安全稳定运行,维护防洪设施安全,压实船只走私及相关违法行为的联防联治工作,现将三角镇外江水闸及船闸运行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闸调度运行
(一)水闸运行严格遵循防汛调度指令及水资源调配要求,日常按既定规程启闭,汛期、暴雨、台风等特殊天气将加密巡查频次,动态调整运行状态,保障防洪排涝安全。
(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外延200米)内停靠船舶、堆放杂物、施工作业。严禁破坏水闸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
二、船舶过闸事项
(一)开放时间:为防止船只夜间进行走私犯罪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船闸在当天21:00至次日6:00期间关闭(除接到上级调度指令需临时开闸外),禁止一切船只通行。因结合潮汐情况和镇内用水需求,其他水闸以短信或通知为准,如需了解详情,请致电:0760-22811980。
(二)过闸须知:只允许符合安全规定并已向船舶登记机关报备许可的船只或在镇农业农村局已报备登记的船舶通过,未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不予调度。
三、安全通行须知
(一)过往船舶须服从船闸调度指挥,有序停靠、过闸,严禁抢航、占道,过闸期间加强瞭望、谨慎驾驶。
(二)遇台风、暴雨、超标准洪水等应急情况,船闸将临时停航,船舶需按指引驶至安全水域停泊,不得滞留闸区。
(三)船舶及人员不得损坏船闸机电设备、防撞设施,发现设施异常及时联系管理单位;违规过闸或破坏设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扰乱水闸、船闸管理秩序,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我单位将予以制止并上报行政执法部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感谢各位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三角镇水务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