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简易单格 | 静安楼一楼:正面(下四层) | 元/位 | 1000 | 政府指导价 | 《关于三角镇静安楼收费的批复》(中价函〔2004〕144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三角镇静安楼收费主体的函》(中发改收费函〔2025〕590号)。 | 宽28cm×高35cm×深38cm,水泥板,含碑板费、刻字费(20个字内)。 | 50元/位/年(由群众自愿选择缴交年限,一次缴交不超20年)。 | 政府指导价 | 《关于三角镇静安楼收费的批复》(中价函〔2004〕144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三角镇静安楼收费主体的函》(中发改收费函〔2025〕590号)。 | 根据《关于三角镇静安楼骨灰存放收费的决定》(角决〔2018〕313号),2018年9月12日起,暂免三角镇籍(祖籍和户籍)先人骨灰安放在静安楼的管理费(除一次性收取设施建设费用),外镇的需要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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