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中沙)安监罚当〔2018〕9号 |
处罚名称: |
中山市沙溪镇明智印刷厂违反职业健康类案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八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沙溪镇明智印刷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2000577918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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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关福 |
处罚结果: |
中山市沙溪镇明智印刷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13 |
处罚状态: |
正常 |
处罚机构: |
中山市沙溪镇安监分局 |
地方编码: |
442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