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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德恒烟花爆竹店销售无正规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7 分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沙)安监罚[2018]6号
处罚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德恒烟花爆竹店销售无正规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案
处罚事由: 2018年2月12日,接中山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反映,位于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乔津街42号第6卡中山市沙溪镇德恒烟花爆竹店有销售非中山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批发产品的烟花爆竹。现场检查发现有“盛虹”“新沙”等牌子烟花一批,该单位无法出示该批货物进货来源凭证、清单。
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德恒烟花爆竹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2000062159340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中山市沙溪镇德恒烟花爆竹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的规定,给予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07
处罚状态: 正常
处罚机构: 中山市沙溪镇安监分局
地方编码: 4420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