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中妆行罚〔2017〕349号 |
处罚名称: |
关星良(中山市沙溪镇美护堂百货店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经营的“娇亮?七天特效美白祛斑王”(批号:AJ/B.06.25,标示生产单位:深圳市娇亮实业有限公司)、“好梦?汉方草药美白祛斑日晚霜”(保质期:2020.01.28、标示生产单位:好梦日化美容技术研究所)、“御春美?白里透红【二合一】焕颜保湿日霜 美白祛斑晚霜”(保质期:2020/05/18,标示生产单位:广州御春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依祈白里透红(c霜)”(批号:170419,标示生产单位:台湾依祈美容有限公司、广州依祈化妆品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汞】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
处罚依据: |
违反并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关星良(中山市沙溪镇美护堂百货店经营者)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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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97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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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关星良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2、处罚款:29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13 |
处罚状态: |
正常 |
处罚机构: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442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