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中府办〔2020〕48号)相关要求,现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公示期为半年)。
申请对象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数
医疗救助所属期
所在村居
梁艳明
女
52岁
2
2020.6.9-2021.6.8
乐群村
高锦财
男
39岁
1
2020.8.12-2021.8.11
龙山村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