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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0-13 分享:


  根据《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中府办〔2020〕48号)相关要求,现对获得“其他医疗救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公示期为半年)。


申请对象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人数

医疗救助所属期

所在村居

梁艳明

52岁

2

2020.6.9-2021.6.8

乐群村

高锦财

39岁

1

2020.8.12-2021.8.11

龙山村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