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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溪镇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04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9日,市委对村第五巡察组对沙溪镇乐群村、圣狮村、象角村、港园村、龙头环村、汇源社区、涌边村等7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沙溪镇党委及7个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对村巡察整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成立沙溪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3个专责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跟进整改工作。定期督促研究,镇党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及巡察整改办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巡察整改工作10余次,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和具体情况。

  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夯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制定《中山市沙溪镇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措施163条。坚持突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牵头整改了6个“硬骨头”问题;其他分管部领导靠前指挥、一线推进,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强调度推进。镇党委书记与被巡察的7个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谈心谈话,传达在各村发现的重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定期召开专题党委会会议,要求未完成整改的牵头部门向镇党委汇报说明当前的整改进度、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镇党委聚焦整改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围绕市委重点督办事项的突出问题,结合市委巡察办的督导意见,通过党委会会议、书记会议专题研讨和实地督导的方式,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攻坚克难推动整改。集中整改期内,指导督促被巡察村党组织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镇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发出《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到各相关部门、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检查指导整改工作19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

  (1)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习惯于碎片式学习和被动学习,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六稳’‘六保’等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和政策不够了解”问题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截至2021年4月,7个被巡察的村(社区)均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并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台账,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村(社区)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重温百年历程 感悟初心使命 接续奋斗之志”主题学习辅导;邀请镇党委书记为村(社区)“两委”干部作党史学习教育辅导报告,党委班子成员到各村(社区)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共计18次。同时为村(社区)全体党员发放党史学习教育必学书目,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带头学党史,并制作党史学习教育流动宣传展板,带动村(社区)广大党员群众齐学党史。

  三是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培训力度。制定《沙溪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方案》,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全覆盖培训5期。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登陆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进行网络学习,要求年度不少于50学时。

  四是加大镇党委指导督学力度。整理党建基础知识汇编和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300题发至各党组织学习,将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对17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2期检测。明确驻村领导带队督促各村(社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并组织镇领导到所驻村(社区)开展党史专题党课,扎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延伸到村民小组一级。

  (2)关于“部分村党委(总支)下属党支部未能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成果,未能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指导基层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问题

  一是组织村(社区)组织委员开展业务培训2期。开展“我是沙溪人,沙溪因我行”大讨论,围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五年任期目标开展研讨,廓清思路,引导各村(社区)系统谋划发展蓝图。

  二是调整驻村团队,由驻村联络员对17个村(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一对一”督导,采取听汇报、查记录、看实绩、访民意、个别谈话等方式,形成各村(社区)新一届班子运行情况和村干部的工作情况报告17份。当前我镇各村(社区)新一届班子团结协作,有凝聚力、战斗力,把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

  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400余场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力

  (3)关于“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水体黑臭等问题的整改效果微弱”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反馈问题。针对村民抽取地下水资源并牟利的问题,镇驻村组、城管、交警部门联合相关村对非法售卖地下水的车辆作暂扣处理,并要求相关村定期检查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暂未发现有类似情况发生。针对岚霞村和象角村交接河涌水质黑臭的问题,研究对岚霞村和象角村交界河涌实施补水工程。

  二是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三)计划完成总截污管道34.5公里,已完成第一批12条河涌的初步整治,9条重点河涌治理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3条河涌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总体施工进度达到78%,预计在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在项目征地拆迁方面,已全部完成六乡涌河段整治工程近12亩村集体农用地征地交付。在河涌整治方面,已完成六乡涌、沙溪涌、深涌等16条河涌的清淤,完成西河涌、朗心渠、朗心四渠3条央督河涌的截污、清淤、景观提升等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日常检查及“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出台《2021年沙溪镇“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检查企业605家次,查处“散乱污”企业131家,其中涉违反环保法规污染源企业89家。

  四是定期对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自巡察整改以来,镇环保部门对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1次“回头看”,暂未发现问题重复出现。

  五是对老旧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检测。组织专业公司对黑臭(未达标)水体周边6公里的管道进行CCTV检测。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力度不够

  (4)关于“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极少专题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村(社区)组织人员走访辖区,在辖区内张贴宣传海报400多份,向群众派发宣传单张10339份,发动6911人次参与;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信息32条次;利用村(居)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和举报电话,同时在辖区各路口等人流密集处悬挂宣传横幅;增设举报信箱,便于群众举报。

  二是细化线索核查。利用辖区内的视频监控设备对辖区进行视频布控、取证,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治安巡防队员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派出所;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认真梳理分析,并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

  三是迅速落实整改。龙头环村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在辖区开展厂企、“三小”场所、出租屋检查及在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同时,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条,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

  4.乡村振兴推进乏力

  (5)关于“村级党组织发展思路不清、方向不明”问题

  一是高位统筹,全力推进“1+4+N”产业平台。印发《沙溪镇加快推进“1+4+N“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一办四组”等工作专班,摸查整理全镇产业用地情况,完善全镇“1+4+N”项目一张图,镇内濠涌、涌头、涌边、龙山、中兴、康乐等村均纳入平台建设。引导各村整合土地资源,推动经济转型,形成以“高端电子制造+时尚服装”产业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局面。

  二是强化指引,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2021年3月以来,共举办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5期,同时组织各村(社区)“两委”班子针对五年任期目标开展研讨,结合实际谋划发展蓝图,共撰写调研报告15篇。

  三是学思践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在驻点村开展调研讨论,推动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指导港园村从旧厂房升级、推行智慧停车、打造网红打卡点等方面着手,转变发展思想和模式,提高村集体经济竞争力。

  (6)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差强人意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聘请人居环境测评第三方介入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定期曝光卫生问题图片,定期公布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排名并约谈后进村(社区),落实人居环境考核,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成绩稳步提升。落实驻村组责任,督促各驻点村一件件抓落实。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投入,引导各村(社区)尽可能将生态保护资金的村集体使用部分用于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镇乡村振兴伴同环卫部门、创文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镇村人居环境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强化“三不管”地带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沙溪村、港园村、涌头村、汇源居委会、中心市场管理处等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劝离流动摊贩800多次,纠正占道经营200多次,实施停电查封处理3宗,取得阶段性整治效果。环卫处加强对站前路、中心市场对开路段等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并成立机动保洁队,加强全镇卫生黑点清理,集中清理广珠西路水溪桥底、富元克拉小镇等多处卫生黑点共1139处,共计1610多吨垃圾,清理“牛皮癣”17万余张。为进一步美化净化环境,完善环卫设施,在镇内主干道更换垃圾桶100个,新安装不锈钢果皮箱200个。针对二排后背街小巷环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村(组)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保洁和卫生黑点清理。

  三是打造“示范路”,优化全镇整体环境水平。自“严管示范路”创建以来,镇党委高位推动,靠前指挥,镇村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推动执行,向全镇商户和广大群众派发《“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14000多份,创文巩卫社会参与度空前高涨,持续整治道路无照占道摆卖等行为12028宗,立案处罚案件105宗,查封违法违规商铺63宗,6条“严管示范路”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得到了明显提升。

  四是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印发《沙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关于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的通知》,投入资金60多万元,完成全镇30个公共机构和10个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任务。积极推进凤凰山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作,建成密封式负压处理站场,落实废水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五是强力推进“三线”整治最后攻坚工作。形成镇党委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方整治合力,下拨余下整治资金31.25万元,督促各村(社区)及通讯公司按合同内容落实整治项目。加大对问题较严重地段的整治力度,联络各网络公司认领整治范围并立刻落实整改,对无公司认领的范围采取强制整治措施推进整改,并积极学习“三线”整治先进村庄经验。截至2021年,全镇“三线”整治工作进度为85%,龙瑞、涌边、龙头环三村基本完成整治。

  (7)关于“担当作为不够,破解难题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沙溪镇党委高度重视隆盛路二期工程和隆兴北路工程建设,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将2项工程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计划事项和人大议案。镇主要领导主动牵头协调市镇两级部门解决建设难题,镇党委定期研讨隆盛路建设问题,确保该工程提速保质完成建设。

  二是向上争取,推动打通“瓶颈路”。隆盛路已纳入市“瓶颈路”项目并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待完成用地手续后立刻安排进场施工。隆兴北路延伸线工程已完成用地手续的办理,待完成工程招标后可启动建设。

  三是强化督导,落实工程推动进度。镇纪检部门出台《关于督促打通沙溪镇隆盛路(涌头段)断头路实施方案》,安排专人收集工程进度信息并形成督导台账,确保工程按照既定时间表有序推进。

  5.“六稳”“六保”工作不扎实

  (8)关于“稳企安商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针对问题落实整改。针对疫情用电优惠,镇领导带领发改、工信等部门走访供电公司,要求加大宣传,商请对共同电表优惠有异议的企业,通过“一表一议”方式,协调“一表多户”的优惠问题。

  二是强化宣传,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加大企业走访密度,第一季度走访企业25家,及时了解企业各类困难和融资需求,向企业宣传稳企安商政策、信易贷平台等。镇党委书记3次组织召开沙溪镇商会、协会座谈会,围绕提升产业布局等议题广泛听取业界代表的真知灼见,并加强宣传惠企政策,了解企业难点痛点,与企业达成共识,共商发展大计。此外,做好企业“店小二”,支持10家优质企业共14名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大力留住产业人才。

  (9)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根据国内疫情新形势,修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编制疫情控制和核酸大筛查应急预案,共开展2次应急演练桌面推演、1次实战演练。隆都医院组建核酸采样队伍,每日安排2名医护人员负责当日采样工作,增强采样检测能力。镇疾控人员、公安干警组成流调溯源组,对接各类线索,及时上报数据,增强流调溯源能力。成立人员转运工作专班,由镇党委领导担任专班组长,储备车辆2辆,确保闭环转接工作高效安全。

  二是严抓各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将防疫工作落细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要求落实责任,各重点部门按周报送防疫工作情况,镇督查督办组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冷链冷库、学校、行政单位、交通站场、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各类大型活动等风险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通报。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根据市督导组明察暗访通报情况,结合卫生镇复审工作,共完成300余家公共场所与医疗机构检查,完成全镇各类医疗机构2次全覆盖疫情防控督查,关停15家民营医疗机构,对未落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农贸市场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四是保持宣传热度不减退。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减少跨市出行,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利用“沙溪发布”推送防疫相关文章,及时将上级疫情防控措施告知群众,号召群众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6.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漏洞

  (10)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工作不实”问题

  一是组织17个村(社区)召开宣传工作季度会议,传达市意识形态联席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由各村(社区)汇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情况,要求各村(社区)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进行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

  二是建立镇村意识形态联络制度。由各村(社区)宣传委员负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各党群服务中心及办公场所打造成意识形态宣传阵地。

  三是约谈相关村(社区)党组织宣传委员,要求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加强本村(社区)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部分村(社区)宣传委员汇报了本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并利用“三会一课”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及时传达市镇相关精神。

  (11)关于“对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未及时更新宣传栏”问题

  一是组织17个村(社区)宣传负责人召开宣传工作相关会议,传达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约谈相关村(社区)宣传委员,要求各村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自整改以来,全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共翻新宣传栏24个,新增宣传栏12个,圣狮村新增大型户外横幅2个。

  二是每月定期对各村(社区)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宣传栏、收集村(社区)宣传教育信息、随机访问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等方式把握各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浮而不实

  (12)关于“推动解决民生实事不作为慢作为,隆盛工业园区部分道路路名、门牌缺失问题长期未能解决”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道路命名工作。镇党委提高站位,发挥统筹作用,确定将隆盛工业园无名道路命名为“和鸣路”,寓意两镇同声同气、共谋发展。该路相关命名材料已报市审批,待解决道路命名问题后,商铺即可到镇公安部门申请办理门牌。

  二是主动梳理整改类似问题。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召开会议,并将已命名的道路街巷清单发给各村(社区),由村(社区)比对实有道路街巷的情况,发现未命名的迅速提出命名。自整改以来,我镇共新命名2条街道。

  (13)关于“为民情怀淡薄,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培训力度。年内多次召开村(社区)民政工作培训会议,对社会救助、养老、残疾人、危房改造、殡葬、地名界线、社会组织、退役军人、村(居)政务服务、社区建设等业务作辅导培训,针对村(社区)民政干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和指导,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规定完成的时间节点。

  二是加强干部考核力度。已将分管民政工作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及负责具体民政工作的专干纳入沙溪镇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的民政部门考核范围。

  三是强化“双低”家庭动态管理。严格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按照业务流程及时做好“双低”家庭救助和年审工作,实现动态管理。按时调整待遇标准,并完善入户调查及审查、审核程序,三重保险做好内控。

  四是及时作出干部调整。强化监督并加大惩治力度,针对部门工作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失责、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对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违规多发低保金和困难群众补助金的村(社区)民政干部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将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镇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督范畴,作为每年必检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14)关于“担当作为不够,本位主义思想严重”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迅速组织现场调查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已督促2家拦截霸占坎溪小组与永厚小组接壤道路中间段的企业业主进行自拆清理,并实现该接壤路段水泥硬底化,对周围杂草、堆放的杂物、横跨的线缆进行1次全面清理,恢复道路畅通;龙头环村已将龙聚环新村二街与龙头环村交界地方的围墙、水泥柱拆除,恢复村道畅通。

  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镇纪委约谈相关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对企业拦截霸占路面私用问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严肃处理相关企业负责人,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是否还有类似情况存在并进行处置。

  三是镇城管部门和属地村(组)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15)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排查全镇各村(社区)巡逻摩托车使用情况。经查,全镇现已购买或计划购买共12辆摩托车用于治安巡逻。同时,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为村(组)解决巡逻摩托车上牌问题,以保障治安巡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迅速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此前发放到各村(社区)的巡逻摩托车已到报废年限,已于2021年5月28日前连同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统一回收并办理报废手续。

  三是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修订《沙溪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继续按照《中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车配备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2.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衍生风险隐患

  (16)关于“债权债务追收不力,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一是健全追收机制。农村财务会计中心每季度编制各村(组)的应收款情况表,并交农业部门督促检查村(组)追收拖欠租金情况。镇农业部门定期向各村(组)发出《应收未收账款追缴通知》,要求相关村(组)落实追收工作并提交追缴情况工作报告。

  二是加大追收力度。全镇各村(组)2021年已追缴应收未收款6800万余元。农业部门及时约谈连续三季度追收率低、拖欠租金总量大的村(组)负责人,督促落实追收工作。

  (1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白单’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各村(组)财经委员会议,落实巡察、审计要求。要求各村(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迅速开展“白条账”自查整改工作。

  二是向各村(组)下发《关于开展村(居)“白条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组)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3月底,各村(组)向财政分局提交了“白条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至2021年,各村(组)172单“白条”入账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由镇纪委对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镇审计部门通过2020年村(社区)换届审计,加强村(组)、社区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力度,约谈整改不力的村(组)负责人,督促村(组)、社区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18)关于“村级党组织均未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部分村存在超收益分配现象”问题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沙溪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组织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份指导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修订《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和《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章程条款中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公积金及公益金提取比例和数额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民主确定,村级集体一般不低于20%、组级集体一般不低于10%。

  二是强化督导审核。年度末,镇财务部门根据账务核算,准确计算各村(组)未分配利润,并提交给镇农业部门进行收益分配方案审核,督促各集体经济组织准确核算收益,按规定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备案审批。

  (1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及时进行资产盘点”问题

  一是全面完成2020年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各村(组)以2019年度清查数据为基础,结合2020年集体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逐条逐项认真校对,及时更新,清查数据资料,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无误后通过市级“2020年清产核资系统”进行上报。

  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各村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组织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开展自查工作,对各村(组)截至2021年3月31日实存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已于5月底全部完成,并将固定资产清理报镇财政分局审核,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情况向镇农业部门报备。

  3.村(居)事务管理不健全

  (20)关于“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全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上就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对“四议两公开”流程、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培训。

  二是形成常态化监督。镇党委已将“四议两公开”纳入驻村组督察范围,由相关部门联合驻村组做好抽查工作。

  (21)关于“村(居)务监督缺位、越位”问题

  一是提高村(居)务监督工作水平。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员业务培训班,围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和监督内容、权利义务、如何正确履职以及“四议两公开”流程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辅导培训。

  二是明确村(居)务监督工作流程。梳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清单,形成监督工作指引,供监督委员会对照执行,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三是配强村(居)务监督工作人员。配强村级纪委班子,由村(社区)的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同时加强对村级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村级纪检干部到镇纪检部门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打通反腐监督“最后一公里”。

  (22)关于“公章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摸查各村(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情况,将公章管理纳入沙溪镇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项目。

  二是制定公章使用负面清单。5月份下发《广东省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作为村级公章使用的负面清单,要求村(居)严格执行。

  三是定期开展公章督导检查。镇民政、农业主管部门联合对我镇16个村(居)自治组织公章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对象覆盖全镇各村(居),公章范围包括村(居)委会公章、村小组经济社公章、经联社公章。检查中发现问题即刻约谈村(居)委会主任,要求立行立改,并对公章专管员进行指导,提高公章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真正实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四是健全公章使用规定。制定《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村(居)公章使用流程和管理方式。

  4.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23)关于“个别村部分工程项目以直接指定方式确定施工方,工程验收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制定《沙溪镇农村建设(公益公建)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意见》,由镇农业部门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对村(组)提交的立项、备案审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提交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备案登记审批表,以及相关会议决策记录、决议公示、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等材料。

  二是优化工程管理平台。已与银行初步达成“三资”管理平台合作意向,下一步将拟定“三资”监管系统升级建设方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主业意识淡薄,政治功能弱化

  (24)关于“组织生活管理松懈”问题

  一是召开全镇组织工作会议,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制定印发《沙溪镇2021组织工作要点》,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党建责任。

  二是对各村(社区)落实《中山支部生活》“五主题三作用”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镇党代表选举党员大会,均能达到应到会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在全民核酸检测、创文巩卫、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举办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对各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进行培训和督导,更加明确、更加细化“三会一课”开展要求。

  四是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评议重要内容。

  五是为村(社区)全体党员发放党史学习教育必学书目,对于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开展上门送书送学活动。

  (25)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问题

  一是截至2021年6月,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400余场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围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75件。

  三是各驻村工作组结合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联合村(社区)“两委”干部,带动村(社区)内党员参与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每周二常态化开展驻点联系群众工作。2021年前三季度各驻村工作组到村(社区)开展驻村工作2300多人次,收集解决问题139个。

  五是围绕疫情防控扎实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1年6月、7月分别向全镇发出《致全镇共产党员的倡议书》,号召党员积极投身抗疫志愿活动,设立1个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和责任区63个,发动2000余名党员群众参与全民核酸检测工作。

  (26)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不彻底”问题

  一是为确保摘帽后问题不反弹回潮,镇驻相关“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的整顿工作队继续驻村至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结束,通过走访党员和群众,了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情、舆情,进行风险防控和问题排查。

  二是对2021年村级换届当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审情况、村(社区)“两委”干部选举流程等进行1次“回头看”。

  三是制定《沙溪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方案》,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全覆盖培训5期。组织17个村(社区)开展“我是沙溪人,沙溪因我行”大讨论,围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五年任期目标开展研讨,廓清思路,引导各村(社区)系统谋划发展蓝图。

  四是乐群村党建文化广场的设施经修整,现已正常投入使用,同时也更新了党建文化广场中的宣传资料。

  (27)关于“领导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徒有形式”问题

  一是根据镇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2021年3次对驻村人员进行调整,抽调骨干人员参加驻村工作。

  二是下发《关于落实近期驻村工作任务的通知》,对驻村人员到岗情况落实严格的签到制度,对收集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要求各驻村领导、驻村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为所驻村办好实事。

  三是组织召开全镇驻村信息员工作会议,明确驻村工作的各项任务和信息报送要求。

  四是2021年前三季度各驻村工作组到村(社区)开展驻村工作2300多人次,解决问题139个,形成新一届村级班子运行情况调研材料17篇。

  (28)关于“对上级重点工作部署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加快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度。2021年乐群村、象角村、龙头环村、涌边村和汇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全部完成。

  二是全镇党建阵地建设水平提升。我镇中兴村、虎逊村2个党群服务中心重新选址建设,2021年2个村的党群服务中心均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

  (29)关于“对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对照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持续抓好共性问题对照整改。向相关党组织发放《关于在未被巡察的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共性问题自查的通知》《关于对照2020年市委常规巡察和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开展自查的通知》,根据市委通报内容形成《自查台账》,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30个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自查整改。

  二是发出提醒函,要求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摆问题,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于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要雷厉风行马上改;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留余地、没有死角。

  三是加强“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力度。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班,专题学习“三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各村“三资”管理类民主决策执行“四议两公开”并加强监督指导。下发《关于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物业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村(组)物业、土地出租的程序和规范转租、分租等行为,形成镇村工作合力,强化村(组)出租物业的监管责任。

  四是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针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设培训班,其中就“四议两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相关内容进行了2次详细教学指导。

  2.党员管理不严不实

  (3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抓好整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情况,7个村级党组织迅速排查,认真核实,经考察后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身份认定,并已通过镇党委会审议。针对1人预备期未满一年就转正为党员和1人表决同意人数不过半仍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情况,相关党支部经考察后召开党员大会,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并已通过镇党委会审议。针对未经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及转正的党员,已重新呈交到镇党委审议,并通过审议承认该批党员的党员身份。

  二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培训。2021年上半年分别开展了2期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发展党员流程,清晰掌握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及其步骤。

  三是2021年举办了2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学习、志愿服务、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测试等方式进行,切实端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思想,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四是完善党员档案审查机制。建立党员档案4人审查小组,严格审核把关。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落实检查审核制度,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备,程度规范。

  (31)关于“对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缺乏有效管理措施”问题

  一是各村(社区)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台账,实时掌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坚持纪律提醒,建立请假制度,及时提醒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并进行教育。

  二是结合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评议重要内容。

  三是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党员,党组织积极开展送学上门活动。

  (3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于2021年4月开展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党费收缴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对连续3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点对点提醒。

  三是要求相关党组织迅速排查超过半年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33)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向全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出提醒函。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村(社区)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成为群众身边“微腐败”治理的重要力量,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二是要求个别村(社区)“两委”干部立即清退困难救助金。已于20221年清退完毕,并约谈了相关村(社区)民政干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并作出检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把审核关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相关部门原负责人与具体经办人员严肃问责,已分别进行了免职和调离工作岗位处理。纪委书记分工不明确的村级党组织已及时调整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组织、财经工作,并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强化监督职责。

  三是举办沙溪镇基层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职培训班。采用现场教学形式,围绕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开展监督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六大纪律”的定性与具体运用、农村“三资”监管的重点要点和近期沙溪镇纪委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等开展专项培训。

  四是召开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专题传达会。镇纪委召集村(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举行学习会,由镇纪委书记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要求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村级纪检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确保村级监督见实效。

  五是开展村级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培训活动。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的方式,定期抽调2名村级纪检干部到镇纪委跟班学习,着力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监督问责能力和综合素质。跟班学习结束后,由镇纪委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当中。

  六是镇纪委对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指出相关村(社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力度,做到全覆盖,对思想性苗头性问题提醒到位,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筑牢思想防线,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七是红十字会临时困难救助至今共成功救助161户,救助金额达36.66万元。

  (3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60多名成员进行培训。以市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为例,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剖析,助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深对相关规定的认识,更好地履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二是制定了《关于村(组)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村(组)不能用公款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民正副小组长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除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民正副小组长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确实需要购买人身意外险的,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才能实施。

  三是举办沙溪镇基层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职培训班。通过讲解我镇纪委2021年来查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廉政风险,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四是对向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村(社区)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同时,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清退进度已达92%。

  (四)聚焦突出重点问题方面

  1.管理机制不畅顺,社会治理能力严重滞后

  (35)关于“镇党委对村级事项缺乏总体部署和统筹”问题

  一是加大投入引导,提升农村建设水平。引导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截至2021年共协助6个村(组)推进智慧停车项目,指导相关村(社区)对老旧物业重新制定转型升级改造和招租方案,整体租金收入有所提升。加大农村各类公益公建项目投入力度,实现教育水平再提升,龙山中学实行集团化办学方案,与沙溪中学和溪角中学正式达成合作;道路建设再突破,隆盛路已被纳入市“瓶颈路”项目,隆兴北路延伸线工程即将启动建设,康乐路、兴工路、溪叠路“微改造”正在有序推进中;人居环境再优化,印发《沙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港园村、圣狮村的村级转运站建设已完成选址,秀山村、圣狮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并有序推进中。

  二是发挥制度效能,提升农村管理水平。制定《沙溪镇村民小组长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修订《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及合同管理指导意见》《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指导意见》。根据上级关于村民小组建设的政策要求,修改完善了《村民小组议事决策制度》,并下发各村,要求各村将村民小组议事决策制度写入村民自治章程,提交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后执行。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组织召开各村财经委员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于4月14日、22日召开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班,专题学习“三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成村(居)民小组单独组建工作,全镇村(居)小组单独组建党支部40个,实现应建尽建。下发《关于落实近期驻村工作任务的通知》,由驻村领导带队督促各村(社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并组织镇领导到所驻村(社区)开展党史专题党课。制定《沙溪镇2021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方案》,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全覆盖培训5期,组织17个村(社区)开展“我是沙溪人,沙溪因我行”大讨论,围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五年任期目标开展研讨,廓清思路,引导各村(社区)系统谋划发展蓝图。

  (36)关于“部分‘三不管’地带边界不明,权责不清,导致管理和服务缺失,环境卫生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镇内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对中心市场周边、岐江公路等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对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针对第一排商铺后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问题,鼓励属地村(组)参照“智慧停车”建设模式,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合理收费,以保障保洁范围增加后的正常运行,加强清扫保洁,将垃圾转运至垃圾收集点,或在收集点进行中转,由镇环卫处统一收运、处理。

  二是“三不管”地带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以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划线为准,明确“三不管”地带行政村的保洁责任,镇主要道路及其人行道由镇环卫处负责日常清扫保洁。按照《沙溪镇创建“严管示范路”工作方案》,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下发各村(居),集中向广大商铺、出租屋、居民住宅等派发,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

  三是全力提升镇容镇貌。围绕岐江公路、宝珠路、隆兴路、星宝路、新濠路和康乐路等6条“严管示范路”的创建,不断加强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管治,建立“村(居)+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取缔无照流动摆卖等行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2021年9月的镇街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中,我镇位列全市第二名,创卫巩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三资”脱管失管问题严重

  (37)关于“监管长期缺位”问题

  一是“三资”管理类民主决策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制度。对农村集体“三资”立项、备案材料受理、初审、复审、终审进行层层把关、层层监督。

  二是对村(组)提交的每个立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等进行登记。将村(组)物业、土地出租管理的执行情况列入考核,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在考核上予以扣分,以强化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38)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村违反镇批复意见,擅自延长租期”问题

  一是在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增加合同即将到期的提醒功能,设置30天、60天、90天等三类预警提示,并对存在到期未终止合同行为的村(组)进行提醒处理,推动“三资”监管系统的升级建设。

  二是2021年以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物业监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管理文件,完善、修订《沙溪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指导意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及合同管理指导意见》《沙溪镇村民小组长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钱、以制度管事。

  三是召开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班,专题学习“三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三资”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求各村“三资”管理类民主决策执行“四议两公开”并加强监督指导。

  四是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将合同管理列入村“两委”干部年终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对村(组)出租事项不向镇主管部门报备以逃避监管的情况予以扣分。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操作的,必须严格纠正、重新表决,否则镇“三资”管理部门将不予备案。

  五是增强监督实效,确保“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强化“三资”监管平台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数据信息及时更新,并依托各村村务公开信息栏予以公开,大大挤压农村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空间,减少交易过程中的隐性腐败,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是不定期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强化对后续出租的监管,对于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检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3.个别村老人协会管理混乱、长期缺乏监管

  (39)关于“村老人协会资金资产管理松散,监管缺失问题突出,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一是主动介入,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沙溪镇老年人协会各分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对老人协会的备案和账户管理、收入、支出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要求行政村、各村小组重新填报《社会组织备案登记表》及协会章程,重新办理登记备案,加强规管。

  二是全面开展老人协会自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村组老人协会自查工作的通知》到各村,要求各村成立自查小组,对各村(组)老人协会的资金、资产、债权债务、会长、副会长等情况进行自查,摸清各村(组)老人协会的状况。

  三是积极持续推动整改。我镇多次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在咨询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集体老年人协会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规范村(组)老年人协会资金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要求各村(组)老人协会归并账户、归还资产、规范收支。镇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带队到整改进度较慢的村(组)进行督导谈话,了解工作进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截至2021年,镇内多数老人协会已完成账户归并、资产归还等工作。

  三、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在开展第六轮对村巡察整改工作的过程中,组织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抓整改,抓住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镇党委下发《关于在未被巡察的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共性问题自查的通知》《关于对照2020年市委常规巡察和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开展自查的通知》到相关党组织,要求对照开展自查自纠。镇党委深入研究讨论后,针对归纳总结出的“党员干部不重视理论学习”“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弱化”“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白条账’等问题仍然存在”“‘六稳’‘六保’政策落实不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认真、不深入”等5个重点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21条,与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镇反馈的问题基本一致,均已结合全镇巡察整改工作一并整改落实。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沙溪镇工作开创新局面

  接下来,沙溪镇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定期对被巡察村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执纪监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重振沙溪隆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771116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沙溪镇人民政府6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沙溪镇党委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shaxizf@163.com。


  附件:1.中共沙溪镇乐群村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中共沙溪镇圣狮村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3.中共沙溪镇象角村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4.中共沙溪镇港园村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5.中共沙溪镇龙头环村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6.中共沙溪镇汇源社区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7.中共沙溪镇涌边村支部委员会关于对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