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林家珍等2名同志任内设机构正职(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试用期已结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组织考察和党委研究,同意:
林家珍同志任中山市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陈玲同志任共青团沙溪镇委员会书记;
上述2名同志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时间从2025年4月起算。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