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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硕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中沙委干〔2022〕29号)

        文号:中沙委干〔2022〕2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02 分享:


各级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硕晓、吴昌乐同志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沙溪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免去李竞仪、赖雪梅同志中国共产党中山市沙溪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