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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伟文等同志保留级别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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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沙溪镇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黄伟文、刘建垣、熊新祥三名同志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肖慧岚同志保留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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