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执行力度的通知>的函》(中土函〔2017〕60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府〔2018〕1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府办〔201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局经过前期调研,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沙溪镇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邮箱地址:592428061@QQ.com
2、传真。传真号码:(0760)87793106
3、信函。邮寄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沙溪镇人民政府一楼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邮编:52847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沙溪镇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不少于1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小姐,8779310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