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刘振林(身份证号码:4406201956********)
案由: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30分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三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