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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送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的公告(中山市陈佳兴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25 分享: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送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的公告

中山市陈佳兴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期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2018年度残保金,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或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417室领取《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联系人:张玲芳,联系电话:0760-86231199),逾期则视为送达。


  附件:《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沙财催缴通〔2026〕53号)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