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林永汉(身份证号码:4420001985********)
案由: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时间:2026年8月12日15时00分
地点: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39号三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