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践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秩序,有效整治滨河公园周边流动摊贩随意摆卖占道经营引发道路拥堵、卫生脏乱差、群众投诉突出等问题,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在云汉村滨河公园河边停车场划区域设置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临时疏导点情况
疏导点名称:云汉村滨河公园河边停车场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
具体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兴港路(汉基花园5期侧)
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
摊位数量:50个(初期设置50个,日后视实际运作情况进行调整,但不能超出停车场负荷范围)
经营时段:每日20:00至次日2:00
经营业态:小吃、饮品等(但禁止经营冷荤凉菜,如烧卤熟食、生食水产品、凉拌菜)
费用标准:500元/月/摊(每两个车位为一个摊点,费用主要用于场地保洁、垃圾清运、设施维护及秩序巡查管理等)
报名方式:公示期间结束后由管理单位另行通知报名起止时间,如果报名数大于摊位设置数,将采取抽签或摇珠等方式。
管理单位:沙溪镇云汉村委会
监管单位: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溪分局、沙溪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二、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对上述我镇在云汉村滨河公园河边停车场设置临时疏导点提出意见建议。
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760-87794444
沙溪镇云汉村委会,联系电话:0760-87793374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