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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粤中沙溪执催字〔2023〕694号)

        文号:粤中沙溪执催字〔2023〕694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28 分享: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粤中沙溪执催字〔2023〕694号


  名称:中山微投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CFCCW478

  法定代表人:黄宁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73号宝盛琉森公馆二层09卡

  因你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本机关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于2023年8月16日对你(单位)作出粤中沙溪执罚字(2023)6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3年8月29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5日,通过指定银行网点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5000元,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你单位没有从事经营,且人员去向不明,本机关无法以直接送达方式将本文书送达给你单位;再以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因“电话停机 找不到收件人”未投递成功,文书被退回,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本机关领取该文书,经过30日本文书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祝辉(执法证号:19121397912)、梁锦荣(执法证号:19121397805)

  联系电话:0760-87338212

  单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 39号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