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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沙溪执〔2023〕741号)

        文号:粤中沙溪执〔2023〕74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16 分享: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粤中沙溪执〔2023〕741号


  涉嫌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丹宇服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象新一路13号首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姓名:丁勇

  身份证号码:4290051979*******4

  身份证住址:湖北省潜江市张*******号

  联系电话:14715*****0

  主要负责人:陈小润

  身份证号码:5002261984*******7

  身份证住址:重庆市荣昌区万灵*******号

  联系电话:18565*****8

  主要负责人:陈英文

  身份证号码:5102311953*******4

  身份证住址:重庆市荣昌县路孔*******号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3年8月9日,你单位员工到我镇人社分局反映中山市丹宇服饰有限公司拖欠17名工人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6日的工资。经查:你单位已停工停产,拖欠陈坤明等17名员工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6日工资,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丁勇及主要负责人陈小润、陈英文等经营者均无法联系,也未能按时出现到现场处理事件,现中山市丹宇服饰有限公司已停工停产,并引发群体性员工讨薪事件。

  我镇人社分局后多次联系你们,均未果。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2时00分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事宜。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们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镇人社分局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你按逃匿欠薪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你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

  联系人:刘志坚、刘琦珊

  联系电话:0760-87393236、15913392345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