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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社会热心单位及个人捐赠物资统一开具票据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沙溪镇慈善会 发布日期:2020-11-02 分享: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上下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参与抗击疫情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社会各界及海内外同胞全力投入抗击疫情工作,积极捐赠防疫物资和资金。根据相关要求,沙溪镇慈善会现拟就接收到的物资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相关票据。请有单独领取票据需要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向我会提交相应资料,具体如下:

  1、《沙溪镇慈善会新冠肺炎防疫工作社会捐赠物资单独开票需求反馈表》;

  2、捐赠物资的价格佐证(如发票或购销单据等)的扫描件或照片;

  3、资料请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xshsw128@126.com。

  我会将根据开票需求向捐赠物资的单位及个人开具“中山市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对于逾期未反馈单独开票需求的捐赠物资,我会将统一以“沙溪镇新冠肺炎防疫捐赠工作热心单位和人士”抬头开具票据。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7799169,郑小姐


  附件:

  1、《沙溪镇慈善会新冠肺炎防疫工作社会捐赠物资单独开票需求反馈表》

  2、《沙溪镇慈善会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社会捐赠情况表》


中山市沙溪镇慈善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