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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山市司法局守护侨乡记忆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28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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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山市侨房保护活化利用阶段性成果交流会在石岐街道从善坊22号举行。市政协主席庄树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美新,省委统战部侨务综合处负责人,市侨房保护活化利用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相关镇街、专家学者以及港澳台侨青年代表近50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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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跃飞就法治护航侨房保育作经验分享。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强镇兴村富民“13388”行动要求,立足职能优势,从立法保护、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多角度发力,以法治保障侨房活化利用,守护侨乡文化根脉。

强化制度供给 筑牢侨房保护法治根基

  面对侨房产权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保护标准不一等挑战,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职能作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参与《中山市华侨房屋保护与活化利用条例》的立法前期调研与起草等工作,全力助推该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为侨房保护活化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优化法律服务 破解侨房权益实现难题

  “本次交流会举办地从善坊22号,正是法治赋能侨房活化的鲜活案例。”王跃飞介绍,市司法局统筹全市公证机构主动对接属地街道,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公证“三公”确权机制,对建筑修缮前原貌及活化后现状开展保全证据公证,为“无主”侨房活化提供了关键法律支撑,成功推动从善坊多栋“无主侨房”实现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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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联合市委统战部组建中山市侨房保护活化利用法律服务志愿队,联合南区街道设立全市首个涉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聚焦侨胞侨眷、侨商侨企实际需求,围绕侨房纠纷、产权过户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超100人次。

深化纠纷化解 构建涉侨领域和谐环境

  历史遗留问题与新型纠纷交织是侨房领域的常态,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一方面健全调解机制,与市侨联成立全省首个地市级侨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一个阵地、一套工作机制、一支队伍、一个专家库“四个一”工作体系,聘请侨界律师等20余名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成功调解涉侨纠纷多宗,收获当事人锦旗2面。另一方面完善调解网络,针对火炬开发区等涉外涉侨人士聚集区域,设立涉外涉侨家事调解博凯服务站,整合粤港澳三地专业资源,打造“法律+心理+社工+港澳义工”多元调解队伍,已累计调解涉侨纠纷3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