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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山: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12 分享:

  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深化与完善,特别是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触角的精准化法律服务和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的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织密以专业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为支撑的基层治理网络,着力构建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开展

  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中山市有138名执业律师、59个律师事务所参与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实现全市全覆盖,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2023年至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14685次,开展法治宣传2745场,出具法律专业意见1741份,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31宗,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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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村律师每月为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法律服务;每年最少举办四次法治培训班,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村(居)民等宣讲各类法律知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社区)事务管理、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找律师”“问法律”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局面。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构建形成稳定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服务网络。目前全市登记在册调解组织共513个,其中市人民调解中心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45个(含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89个;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商会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13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各类人民调解工作室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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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备案统计工作。2024年4月印发《中山市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人民调解员备案统计工作规定(试行)》,指导各司法所对辖区内设立、变更、撤销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聘任、罢免和解聘人民调解员,规范开展备案、统计、汇总工作。

  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2021年和2024年,分别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目前,中山市已有二级人民调解员8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21人、四级人民调解员271人。

  开展选树典型活动。2023年,人民调解员梁汝坚、袁杜智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西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举办全市调解技能竞赛,选拔三名调解员参加在深圳市举办的2023年广东省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获得团体优秀奖及个人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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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023年至2025年,以“线上+线下”方式组织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各司法所业务骨干到省司法厅、深圳大学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山市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提高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