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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女子遭虐待家暴,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这样助她成功维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03 分享:

  2023年3月28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协作支持起诉的离婚案件,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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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果

  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法院调解”,受援人(女方)终于结束了这段不幸的婚姻,更让人欣慰的是受援人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让全家忧心烦恼的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受援人家属不顾风雨专程来到市司法局,为市法援处和法援律师送上锦旗以及受援人女儿亲笔书写的感谢信。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残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被侵害的离婚案件。本案的法律关系较复杂,历经民事特别程序、民事一审,期间还曾进行司法鉴定、听证会等,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法院调解”,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和未成年女儿的合法权益。

  该案的处理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多年的矛盾纠纷,是法检司深化司法协作,聚焦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该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增强困难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聚焦案件

  该案的受援人是一名残障人,2014年因被丈夫家暴导致伤残加重,后续数年间,受援人父母发现受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持续恶化,身上长期有多处淤伤,存在营养不良,且患上严重褥疮,生活无法自理,也不能正常交流。受援人父母认为是男方长期怠于履行扶养、照料妻子的义务且存在虐待行为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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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

  2022年10月,受援人父母来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和支持起诉的条件,立即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模式,安排承办律师曹和平会同检察官共同商讨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联手为受援人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法律援助,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律援助律师指导受援人父亲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受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后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受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亲为监护人。2023年3月1日,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曹和平协助受援人起诉男方离婚,通过查阅卷宗梳理案情,积极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经过辩法析理、情法并用的不懈疏导、调解,男方从刚开始叫嚣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就要采取暴力行动,到最后心平气和地表示同意离婚,也同意女儿由外祖父直接抚养(女儿自出生后主要跟随外祖父母生活),并主动提出从自己不多的月收入中挪出1000元作为女儿每月的抚养费。双方就此顺利达成离婚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