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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17 分享:

  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更高水平文明城市,要让文明真正成为一种习惯。5月15日上午,中山市司法局和市文明办、东区街道联合举办的东区街道《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奕翠园小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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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文明行为”“生活中如何践行文明”……活动现场,律师、社区工作者、教育专家、志愿者和市民代表畅谈了对《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理解。我市律师代表指出,《条例》共六章节,其中第二、三章与市民联系最密切,展现了范导和治理两个维度,涵盖了10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和5个方面需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现象,文明城市,每个人都是筑城者,并呼吁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去。

  活动现场,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侯坤侬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联同市委宣传部组建《条例》普法讲师团,将《条例》内容融入中山市第十三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机,发布典型案例,利用中山市普法大使——善平先生制作有关文明行为动漫小视频,让群众轻轻松松学法、明明白白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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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城市大家谈活动结束后,现场还设置了各类摊位,我局志愿者对《条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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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督促相关单位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并组织中山“八五”普法讲师团继续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